全国服务热线: 15522039035

在天津新成立民办非企业所需条件

发布日期 :2022-08-19 18:21访问:1次发布IP:60.26.203.35编号:10279096
分 类
专项审批
单 价
电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咨询电话
15522039035
手机
15522039035
Email
3862403@qq.com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poiuytrezx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办理流程:


1、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应根据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事)业性质,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进行验资;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举办者在网上完成成立登记的填报程序,经审查同意后,将填报内容打印并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之后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事项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条件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必要的场所。

SSTJQYFWYXGSYY

杨老师为您简单整理了一段民办非企业成立条件,有哪里不懂可以咨询我

.前期咨询、规划指导、定制方案、材料申报一站式服务更省心。

团队,几年经验,社会资源关系深厚,渠道特殊,办理高效快捷。

专家现场指导,材料规划组卷过程指导,材料上报审核全方位保驾护航。



相关产品
 
相关分类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首税(天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滨江道与大沽北路交口南侧汇金中心1号楼-大沽北路65号,1-1804(注册地址)
  • 电话:15522039035
  • 手机:15522039035
  • 联系人:杨宇